| 1. |
取得永久居留證是否可以不用扣繳? |
| 持有永久居住許可證意味着持卡人擁有在簽發國的永久居留權,同時,持有永久居住許可證可以在一定時間內免去入境簽證,並非視同居住者身份,因此仍需依據是否住滿183天扣繳稅額。 | |
| 2. | 所得稅額如何扣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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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台未住滿183天之非居住者,每月薪資所得未超過基本工資1.5倍者,扣繳6%,超過基本工資1.5倍者,扣繳18%,在台天數每年重新計算1/1-12/31。(請參照各類所得扣繳率簡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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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我需要扣繳憑單辦理退稅及何處申請退稅? |
| (1) | 申請者需出示居留證(ARC)給出納組查詢年度是否有扣繳憑單,扣繳憑單分為非居住者及居住者2種,申請退稅者需已住滿183天及經由國稅局查核有應退稅額者方可申請退稅。 |
| (2) |
申請地點:財政部高雄國稅局 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廣州一街148號,所需文件:居留證和扣繳憑單 |
| 4. | 非屬居住者之本國個人: |
| 本國人士在台已被戶政單位除戶(即在台無住所),且課稅年度在台居留天數未滿183天者即為非居住者,其稅率按照非居住者扣繳。 | |
| (1) |
報帳時請其提供身份證影本(若無,請提供本國護照)及本人郵局或銀行帳號影本,並在請領所得系統造冊以利所得歸戶及匯入所得人帳戶。 |
| (2) | 若無本人之國內郵局或銀行帳號者,請以預借經費沖銷或墊付款方式並預先扣繳非居住者稅額後給付所得人,並在請領所得系統造冊以利所得歸戶,造冊時請加註所得人身份為未住滿183天非居住者。(稅率請參照各類所得扣繳率簡表) |
| 5. | 外籍人士印領清冊填報注意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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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國籍 |
大陸人士(含港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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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國學者 |
外籍生 |
僑生 |
大陸學者 |
陸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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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分證號 |
有居留證 |
無 |
填寫『統一證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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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居留證 |
西元出生年月日+姓氏前2碼大寫英文字 例:19990101HU |
9+西元出生年月日後6碼 例:95602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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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中文名 |
護照英文姓名之前5碼大寫全形字母(有中文名請寫中文名) |
中文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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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代碼 |
TW |
依據國籍選擇代碼 |
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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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照號碼 |
護照號碼 |
護照號碼或來台通行證號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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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照全名 |
護照上的姓名,由第一行開始寫 |
護照姓名,寫中文亦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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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保投保性質 |
無投保資格 |
外籍生投保 |
無投保資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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